一、部门职能介绍
1.受理和审查提起公民、法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而提出申诉的案件;
2.对受理审查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提出提请上级抗诉或息诉意见;
3.按规定及程序组织召开民事行政申诉案双方公开听证会;
4.根据上级院的指令,出席上级院抗诉的再审庭抗诉;
5.组织开展民事行政案件人民群众接待日的接待工作;
6.负责依法督促、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告知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7.负责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职责,对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8.负责提起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9.负责提起本院管辖的行政公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二、负责人基本情况
陈沭言,男,汉族,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助理。联系电话:0771-3390361
方 湘,男,壮族,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联系电话:0771-339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