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目前正当春耕播种的农忙时节,为服务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确保辖区内春耕生产用种用药安全,2022年3月15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辖区内较大的海湾农资集中经营市场、三塘镇和五塘镇农贸市场,对十余家农资产品经营户开展农资物品安全执法检查。
检察干警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商户的农资物品销售资质、销售台账、农资物品摆放和售卖情况,并现场积极向商户和周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检察干警与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农资商户销售台账不全、摆放或售卖过期农药产品以及农药产品跟其他销售物品混放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分析查找存在漏管的原因并现场监督相关农资商户进行整改。通过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兴宁辖区范围内的农资经营市场秩序,为农民购买到合格、优质、放心的农资物品提供了切实保障,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资质量直接关系着农业生产的安全稳定和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下一步,兴宁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农资市场的监管,积极向广大农民朋友普及涉农法律知识,助力春耕生产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