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如画,春耕如诗,又是一年春来到,草木新生,万物复苏。为贯彻落实广西检察机关“保耕地,护农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南宁市检察机关“护春耕、保耕地、助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兴宁区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公益诉讼助力春耕专项行动。
2022年3月15日,兴宁区检察院联合了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对辖区的广西海湾农资综合市场、兴宁区五塘镇五塘街九佰垌市场等较大的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部分农资经营户存在采销台账不完备,销售过期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以及部分种子外包装存在随意标注检测日期等问题,现场要求经营户立即整改,并对经营户进行了释法说理。
为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2022年3月29日,在经过调查取证和与行政执法部门座谈后,兴宁区检察院召开了农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了前期走访调查和专项检查取得的证据,充分听取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听证意见。
2022年4月1日,兴宁区检察院分别向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和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常态化开展对农资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持续优化农资市场经营环境,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接下来,兴宁区检察院将采取“回头看”、联合检查等形式持续跟进监督,以公益诉讼助推农资市场规范经营,服务春耕生产,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