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3日上午,兴宁区十届党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宋学磊通报了巡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城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刘锦源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黎民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兴宁区十届党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全体组员,兴宁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陆冬玲,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宋学磊指出,巡察监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兴宁区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定位,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改责任落实和整改实际成效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
刘锦源强调,巡察是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抓手。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到深学笃行、同频共达。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加强与巡察组的协作配合,共同圆满完成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黎民诚表示,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自觉主动接受政治体检,主动对接协调,扎实做好“配合巡察”文章,把政治督察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有力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以高质量巡视巡察整改助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对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471007952,受理反映问题来电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设电子邮箱:xn_xcb@163.com。信访件邮寄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委巡察办(注明区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530023;在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主楼一楼党建展示中心内西北角(靠近交换箱方向)设置固定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限截至2025年12月26日。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