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赴五塘镇开展“扫黑除恶我先行 ,夯实基础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
2019年6月19日,为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和党(团)员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战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发展,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宁勇、莫媛媛副检察长带领该院部分党(团)员干警,趁着乡镇圩日的有利时机,前往兴宁区五塘镇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开展“扫黑除恶我先行,夯实基础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受到当地商户和周边居民的热烈欢迎。
兴宁区五塘镇地处南宁市东北部,北靠武鸣区,东与昆仑镇毗邻,东南邻伶俐镇,南邻长塘镇,西联三塘镇,面积280平方公里。其境内以壮族为主体,占全镇人口97%左右。其境内新开发的五塘工业集中区是兴宁区“十三五”时期主要的工业项目引进载体,将成为推动兴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极。
活动现场,党(团)员干警们通过搭建咨询台、悬挂标语横幅、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重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群众讲解了“什么是黑”、“什么是恶”、“黑恶犯罪的表现”、“如何举报黑恶犯罪”以及“国家司法救助是什么”等内容,帮助市场商户和周边居民准确了解村霸、菜霸、砖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打击重点,公布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举报联络方式,宣传了“12309”全国检察机关统一检察服务热线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的主要功能和使用方法等,鼓励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举报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此次宣传活动也是该院“扫黑除恶暨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月活动的最后一站。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700多份,不仅进一步提高了该院党(团)员干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战的先锋模范意识,还让集市商户和周边居民更进一步了解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战的坚强决心,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扫黑除恶暨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党建”、“团建”为引领,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坚持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暨国家司法救助宣传进乡镇、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进市场等系列宣传活动,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以及广西法治日报、南宁晚报等传统媒体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实时宣传,实现宣传全覆盖,形成宣传声势,扩大社会效应,营造了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兴宁打下扎实的群众基础。同时,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该院还率先引入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暨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月活动,引导律师走入基层,着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进一步促进法律援助制度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