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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考河边的检察蓝│兴宁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时间:2024-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12月4日上午,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与兴宁区司法局、兴宁区人民法院等十余家单位在路桥融创茂广场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兴宁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他们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使群众对宪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此外,干警们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讲解了宪法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让群众直观地了解到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感受宪法与生活的密切联系。

此次宣传活动,干警们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不仅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也为兴宁区的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为建设法治兴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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