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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李祖庆、李经贸、韦远胜批准逮捕。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祖庆、李经贸、韦远胜殴打了被害人武海,导致被害人武海左肩胛骨骨折,经鉴定,武海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因此,犯罪嫌疑人李祖庆、李经贸、韦远胜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有社会危害性,在本地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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