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3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着力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6人,决定起诉113人,决定不起诉22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17人。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涉毒及涉枪类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3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11人,其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犯罪4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7人;提起公诉37人,其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犯罪25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12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3件,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2件,同期审结6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2年1至3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线索27件,立案21件,其中民事类立案1件,行政类立案20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3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共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和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件,其中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3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益诉讼2件,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件,判决支持1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3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不捕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3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开展社会调查12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8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12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来信19件、来访54件79人次、来电27件,受理各类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4件;开展控申案件检察听证6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提起救助5件。
六、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检察建议工作情况。2022年1至3月,共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
(二)案件公开听证情况。共对26件次案件开展听证,其中,公开听证19件次,占比73.08%,不公开听证7件,占比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