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55岁男子黄某克在南宁市兴宁区工地路边发现无人看管的镀锌钢管监控杆,求财心切便伙同广西靖西市29岁男子岑某良实施盗窃,最终二人双双落网。
2021年3月4日,黄某克在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广西某集团一工地旁发现堆放在路边且无人看管的十吨镀锌钢管监控杆,便拍摄视频发给岑某良。两人一合计便决定将这些监控杆盗走。3月8日凌晨5时,黄某克联系了抓木车和货车司机,将20多根不同规格的监控杆、电警杆和信号灯杆盗走。将物品装车后,黄某克去接岑某良,之后就到地磅服务部过磅称重。岑某良为了多分钱在过磅时便与服务部老板合谋,使了些手段报低车重,使得10吨的货物在过磅时显示为7.84吨。过磅后,岑某良独自带着货车司机前往金属回收站以每吨2850元的价格将这批监控杆以28500元卖出,但对黄某克谎称以每吨2400元的价格处理了,通过这些手段岑某良共获利9684元。之后岑某良转给黄某克18816元,又转给货车司机1300元,还支付给地磅服务部老板娘800元好处费。3月8日早上7时,公司负责人余某盛发现监控杆被盗后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嫌疑人黄某克、岑某良分别于3月8日、3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的镀锌钢管监控杆价值为11.46万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黄某克、岑某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2021年7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