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中心:nnxnjcy@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心存侥幸?一男子带人躲车里吸毒被判刑
时间:2021-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西南宁一男子张某涪,为方便吸食毒品,竟然与朋友一起躲在自家用的面包车里吸食毒品,最终张某涪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抓获归案。

2021年3月14日下午,张某涪的朋友黄某带着两个朋友来到兴宁区四塘社区农贸市场找张某涪,让张某涪帮两个朋友找个地方暂住,张某涪提出可以在自家使用的面包车上暂住。由于黄某等人随身携带了海洛因和冰毒便约张某涪一起吸食毒品,张某涪害怕在外面吸食毒品容易被人发现,就带着黄某等三人来到停在自己家门口旁的面包车前,因该辆面包车门锁已坏,张某涪便打开车门让他们上车,随后四人一起在车上吸食毒品。2021年3月18日,民警在兴宁区三塘镇四塘综合农贸市场附近抓获了张某涪等人。据悉,张某涪曾因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8月4日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此次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属于累犯以及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2021年7月9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张某涪提起公诉。2021年8月26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涪提供吸毒场所,容留他人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张某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
· 公告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 ...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
官方微信二维码
新浪微博二维码
  案件信息发布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1至...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1至...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1至...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莫...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聂...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兴和路25号   电话:0771-3390353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访问量:AmazingCounters.com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