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被害人曾某来其通过朋友认识李某丽,李某丽自称是某海关的处长,一名处级干部。两人微信聊天一个星期左右,李某丽曾因资金周转困难跟曾某来借过钱,但都能如期还钱,曾某来觉得李某丽值得信赖。同年9月30日10月21日,李某丽多次谎称海关扣苹果手机,可以低价卖给曾某来,让曾某来能低买高卖苹果牌手机赚差价,同时说她有冻货生意可以做,曾某来信以为真,并通过微信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李某丽转账50.65万元人民币。转钱之后,李某丽一直找借口推脱,曾某来没能拿到苹果手机及投资冻货的钱,李某丽亦不给任何解释。因怀疑被骗,同年10月23日,曾某来到某海关打听李某丽是否在那里工作,海关称该单位没有这个人,曾某来确定自己被诈骗,第二天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李某丽于2021年6月16日被抓获归案后供述:由于其沉迷于网络赌博,骗来的50多万全部在网上赌博,已全部输光。
因涉嫌诈骗罪,李某丽于2021年6月30日被批准逮捕,同年9月16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李某丽提起公诉。近日,李某丽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